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四個最嚴”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治理體系,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筆者就生豬屠宰場在生豬屠宰過程中如何建立質量安全及產品追溯體系提出一些 個人建議。 1 嚴把生豬入場查驗關 1.1 生豬入場條件生豬入場前應主動接受駐場官方獸醫的查驗,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附有有效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②生豬免疫標識齊全; ③經駐場官方獸醫臨床檢查健康證明; ④“瘦肉精”現場抽檢陰性。 1.2 生豬入場流程符合入場條件的生豬應按以下流程入場: ①從駐場官方獸醫處領取《準卸單》; ②場保衛科憑《準卸單》開門,并指引其進人消毒通道內進行整車消毒; ③場采購科根據《準卸單》上注明的圈號,指導貨主將生豬分別放入相應的待宰圈內待宰; ④生豬卸完后,運載工具再次進入消毒通道內消毒,場保衛科憑官方獸醫加蓋已消毒印章后的《出門證》,方可開門放其離開屠 宰場。 駐場官方獸醫做好以下工作: ①認真填寫《生豬屠宰日記錄表》中的生豬來源、數量、附具的檢疫證明號碼、貨主姓名、電話、臨床檢查結果欄、放人的待宰 圈號等; ②詳細填寫《入場生豬“瘦肉精”抽檢登記表》,記錄本批生豬的抽檢基數、樣品數、檢驗種類、檢驗結果、檢驗生豬免疫標識 號等,且檢驗人及貨主均要在表上簽字。 ③保存該批生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出具《準卸單》。場采購科應制作《生豬入場記錄表》,詳細記錄生豬入場時間、數 量、來源、貨主姓名、電話、放入的待宰圈號。 2 規范生豬宰前申報關 2.1宰前申報檢疫場生產科應于宰前6h,擬定當日屠宰計劃,并向駐場官方獸醫遞交《動物檢疫申報單》。 2.2宰前現場檢疫駐場官方獸醫受理檢疫申報后,立即派員對擬待宰生豬進行宰前檢疫,經宰前檢疫合格的出具《準宰單》。 2.3宰前靜養淋浴場生產科收到《準宰單》后,分批次、按順序將生豬趕到淋浴間進行靜養、淋浴。 駐場官方獸醫做好以下工作: ①認真填寫《生豬屠宰日記錄表》中的當日擬屠宰數量、屠宰生豬的待宰圈號等; ②回收《動物檢疫申報單》,出具《準宰單》。場生產科要做好當日屠宰記錄,記清當日屠宰數量、屠宰圈號以及進入屠宰車間 的先后順序。 3 落實生豬屠宰檢疫關 3.1檢疫駐場官方獸醫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檢疫規程》規定,對屠宰生豬實行全流程同步檢疫,根據檢疫結果分別作出相應的處 理決定。 3.2檢驗場品管科要按照標準對屠宰生豬進行檢驗,重點做好屠宰生豬的藥殘檢測(尤其是“瘦肉精”殘留檢測,完成該項檢測 后,要向駐場官方獸醫出具《“瘦肉精”企業自檢報告單》)及肉品品質分級工作。 3.3編號場生產科要對當日屠宰的生豬按屠宰 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對胴體直接將屠宰順序號標注在胴體上;對頭蹄、內臟等產品應將屠宰順序號標注在包裝袋(箱)上。所有屠 宰順序號)均按日編寫。駐場官方獸醫做好以下工作: ①認真填寫《生豬屠宰日記錄表》中的當日屠宰數量等; ②回收《“瘦肉精”企業自檢報告單》; ③對檢疫合格的胴體加蓋檢疫驗訖印章,分割產品加貼檢疫標志;對檢疫不合格的,出具《檢疫處理通知單》并監督、指導場方 進行處理,同時填寫《屠宰檢疫無害化處理情況日匯總表》。場生產科要監督、指導各車間嚴格按順序標清所生產、包裝的各類產品 的屠宰順序號,確保所有產品均能實現可追溯。 4 嚴格生豬產品出場關 4.1場銷售科報告銷售計劃場銷售科要制訂當日銷售計劃,并將擬銷售產品名稱、數量、屠宰順序號、擬購買產品人員姓名和電 話、承運人姓名和電話、運載工具牌號、目的地等信息以《出庫單》的形式報駐場官方獸醫處。
4.2駐場官方獸醫實施出場前查驗駐場官方獸醫接到《出庫單》,應及時派員到現場對出庫產品進行查驗,并根據《出庫單》上 的信息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4.3場保衛科憑證放行場保衛科憑場銷售科出具并經駐場官方獸醫審驗后的《出門證》開門放行。駐場官方獸醫做好以下工作: ①認真填寫《生豬屠宰日記錄表》中的產品名稱、流向、數量、購買產品人員姓名、電話等; ②回收《出庫單》,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③審驗《出門證》。場銷售科 ④認真填寫、核對《出庫單》; ⑤完善銷售記錄,規范出具《出門證》;場保衛科要收集好《出門證》。